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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对于技术风险的决策观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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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目次 一、 引言 二、 风险、时间与决策 三、 风险与技术 四、 政治系统: 风险的控制与规划 五、 法律系统: 风险预防原则的功能 六、 结语 一、 引 言 当代中国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
目次
一、 引言
二、 风险、时间与决策
三、 风险与技术
四、 政治系统: 风险的控制与规划
五、 法律系统: 风险预防原则的功能
六、 结语
一、 引 言
当代中国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技术变革,不仅互联网移动平台、云计算、转基因、人工辅助生殖等各种成熟技术排山倒海般介入日常生活,也有量子通讯、人工智能、基因编辑等“黑科技”的轮番井喷。无疑,这些高新技术已经或将会给我们带来更加便捷、舒适和智慧的生活方式,但是,也可能因其携带的大量不确定性、可能的环境损害和伦理风险而给我们的未来世界埋下定时炸弹。正因如此,通过启动政治制度装置和法律制度装置以约束面向未来的不确定性,驯服环境和科技风险,已经成为朝野上下的时代共识。然而,社会系统论关于技术、决策与风险预防之间相互关系的独特视角,为我们提示了人类社会“控制风险的风险”。在现代政治沟通和法律沟通中,面临着处理风险的过程本身就会导致风险的难题。对于成熟的政治系统和法律系统来说,就必须把这种风险沟通的反身性(reflexivity)纳入系统自身的观察运作中,这也就是德国社会学家卢曼(Niklas Luhmann)所说的风险沟通的“再入”(re-entry)——由此,政治系统和法律系统才能增强自身应对环境复杂性的反思能力。
关于技术和风险的社会学研究,以及针对技术风险进行社会决策的公共政策学和法教义学的研究,早已汗牛充栋。(1)在介绍到我国的西方风险社会学理论中,最著名的当属德国学社会学家乌尔里希·贝克(Ulrish Berk)和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(Anthony Giddens)的相关著述。参见[德] 乌尔里希·贝克: 《风险社会》,何博闻译,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;[英] 安东尼·吉登斯: 《现代性后果》,田禾译,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。西方关于风险社会问题上的公共政策学与法学方面的代表作则有: [美] 史蒂芬·布雷耶(Stephen Breyer): 《打破恶性循环: 政府有效规制风险》,宋华琳译,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;[美] 凯斯·孙斯坦(Cass Sunstein): 《风险与理性》,师帅译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。在国内风险社会的相关研究中,政治学和法学方面的代表性著作包括: 杨雪冬: 《风险社会与秩序重建》,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,2011年版;劳东燕: 《风险社会中的刑法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;王岚: 《风险社会中的环境责任制度研究》,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年版。本文的新颖性在于: 不是探索技术风险形成的因果性机制,也不是寻找预防和减少技术风险的最优策略——这是一阶观察(first-order observation)的视角;而是运用卢曼的社会系统论方法,观察各个社会子系统处理技术风险的社会可能性条件(conditions of possibility)(2)卢曼对“可能性条件”这一分析方法的借用,来源于康德的三大批判中的先验分析,并被卢曼发展为社会系统论上的功能分析和二阶观察。关于“可能性条件”的康德渊源,参见卢曼本人对此的具体说明: Niklas Luhmann,IntroductiontoSystemsTheory, Polity Press, 2013, p.238.——这是二阶观察(second-order observation)的视角。(3)卢曼对于“二阶观察”概念的详细阐释,参见Niklas Luhmann,DeconstructionasSecond-OrderObserving, 24 New Literary History 763-782 (1993); Niklas Luhmann,TheParadoxyofObservingSystems, 31 Cultural Critique 37-55 (1995)。
那么,什么是观察呢?卢曼说: 观察意味着产生一个区分(distinction),这个区分包括两边观察者只能指示出区分的一边(而不是另一边)。根据卢曼的建构主义知识论,没有差异(Differenzen),或者说没有区分,就无法进行观察。所以,观察者在进行观察操作时,必须根据“形式”和“区分”把世界划分为两边,比如“存在 /非存在”“善 /恶”“真 /假”“合法 /非法”等等。但是观察者不能同时看到区分的两边。卢曼说: 每个观察者为了指示一边或另一边的目的而运用区分;从一边跨越到另一边需要花费时间,因此观察者不能同时观察两边。而且,当观察者正在运用区分时,观察者不能观察到区分的统一。对此,卢曼有一个简洁的表述: 观察不能观察自身。如果要观察这个区分的统一性,观察者必须给出一个与一阶区分不同的区分——即二阶观察。(4)See Niklas Luhmann,TheoriesofDistinction:Redesc
文章来源:《决策与信息》 网址: http://www.jcyxxzz.cn/qikandaodu/2020/0901/338.html